國家稅務總局
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
稅總函〔2020〕37號
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,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,局內各單位:
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(yè)復工復產,便利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(以下簡稱納稅人)辦理納稅申報事宜,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,在全國范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;對3月23日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(qū),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,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(guī)定明確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。
二、納稅人受疫情影響,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,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。
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(zhí)行,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(征管和科技發(fā)展司)報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
2020年3月3日
2月25日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會議確定自3月1日至5月底,免征湖北省境內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增值稅,其他地區(qū)征收率由3%降至1%。升級提醒。!3月1日起對 稅控盤版增值稅發(fā)票稅控開票系統(tǒng)進行推送升級,請廣大企業(yè)用戶做好升級準備工作并及時進行升級,升級后版本為:V2.0.35_200228。如未升級到很新版本,將影響增值稅的減免優(yōu)惠,請相關納稅人務必高度重視本次升級,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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