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個人汽車被盜后是否還需繳納車船稅?
個人汽車被盜后是否還需繳納車船稅?
根據(jù)《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四條規(guī)定,在一個納稅年度內(nèi),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、報廢、滅失的,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,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退還,自被盜搶、報廢、滅失月份起,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。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,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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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編輯:wanmei | 更新時間:13天前 | 北京瀏覽:16201次 | 作者:wanmei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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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新收入準則下,驗工計價單是不是收入確認的時點?增值稅和企業(yè)所得稅務入確認的時點呢?答:新準則下強調(diào)按照投入法或者產(chǎn)出法計量履約進度,驗工計價只是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(jù),施工企業(yè)取得工程驗工計價單時,說明享受了收款的權利,根據(jù)履約情況,計入“應收賬款”或者“合同資產(chǎn)”科目,也不按驗工計價單全額計提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”。因為會計與稅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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